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自治区扩权强县办的会议精神,指导全市开展扩权强县工作,制定全市扩权强县工作方案,落实市扩权强县工作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向市扩权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扩权强县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编制扩权强县方案
1.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市直各部门制定各单位扩权强县放权方案,各部门于2011年4月13日前完成并提交给市扩权强县办。
2.市扩权强县办综合各部门意见形成全市扩权强县放权方案,2011年4月14日前送市人民政府审核,2011年4月15日前提交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法制办初步审核。
3.市人民政府根据自治区发改委、法制办审核意见,2011年4月22日前提出正式放权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4.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2011年5月10日前南宁市人民政府将放权方案以《关于进一步明确下放部分审批权限的通知(或实施意见)》政策文件形式下发。
5.市发展改革委、市法制办于2011年5月15日前将市人民政府的放权事项在市政务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移交下放管理权限的工作
2011年6月底前,市人民政府完成向县级人民政府移交下放权限的工作,并组织各县有关部门参加自治区政策业务培训。
五、工作措施
(一)认真部署,强化学习
认真学习自治区政府扩权强县文件,及时召开全市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将工作分解落实到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完善流程,规范操作
结合扩权强县下放的事项内容,市直各部门指导县级各部门及时梳理行政许可执法依据,对办事程序、标准等及时进行更新,进一步整理完善许可流程,并标明办理的每个环节和需要的证件、资料、办事期限、办事部门等。
(三)分类指导,有序管理
组织县级发改部门相关人员学习扩权强县有关事项的相关政策、办理程序及具体工作要求,熟悉审批系统软件操作,保证扩权强县工作有序开展。
六、保障措施
(一)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