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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信息化局、厦门市商务局等关于转发《关于发布2010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件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信息化局、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发布2010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件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厦发改高技〔2011〕17号)


市各有关企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发布2010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11〕342号),将你们列为2010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并明确你们享受减按10%上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现将该文转发你们,望你们珍惜荣誉,借助国家政策不断加强自主创新,巩固和提升在行业领域内的竞争力,为厦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关于发布2010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11】342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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