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科
综合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组织拟订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负责统计工作;承担对外宣传、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负责经贸信息网的建设;跟踪督办重点工作项目落实情况。
(三)政策法规科
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普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有关法规提案的工作。
(四)经济运行科(经济协作办公室)
负责监测、分析工业商贸经济运行态势、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研究提出工业商贸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性指标,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商贸经济运行调控计划;负责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组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经济技术协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和组织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组织拟订会展、电子商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闽粤赣协作区和“泛珠三角”协作区的联系工作。
(五)技术改造科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以及省、市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编制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投资计划;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备案的相关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指导国家、省和市重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设备招标工作,依法对必须招标的技术改造工程(含相关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进行核准;汇总、分析全市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意见。
(六)技术创新与质量科
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编制和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共性及关键技术开发、创新能力建设以及重大科技专项;组织相关行业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指导工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组织开展重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动工业设计、产学研联合,参与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市实施名牌战略的有关工作;参与技术性贸易壁垒研究与应对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