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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㈢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审查、事后备案工作。

  ㈣围绕民生,从医保、社保、再就业等方面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办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㈤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科学论证,着力提高规范性文件办理质量,增强制度设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㈠按照省、市政府和政府法制机构的统一部署,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登记、资格审查和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换发新一轮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

  ㈡加强政府部门执法人员专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五、严格合法性审查与论证,确保行政决策合法

  按照议事决策规则和县领导要求,积极开展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论证工作,充分发挥法律咨询和专兼职法律顾问的作用,确保行政决策符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不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实现行政目的。

  六、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和稳定工作,化解行政争议

  ㈠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在行政服务场所设置行政复议指南。创造条件,利用网上受理平台宣传行政复议,方便当事人。行政复议机构要加强与信访机构的协调沟通,力争将能够通过行政复议解决的行政争议全部纳入行政复议渠道解决。

  ㈡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研究落实措施,促进规范化建设。

  ㈢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具有行政复议职能的部门应当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省、市行政复议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能力。充实行政复议队伍,确保2名行政复议专职人员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创新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和复议机关的公信力,力争做到“案结事了”。

  ㈣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全县行政调解中心的指导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应当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主动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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