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南宁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监管,巩固污染减排成效

  1.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负荷率;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做到每月检查至少一次以上,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督促污水处理厂建立污泥管理台账,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规范污泥运输、接收和处置管理,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行为。

  2.重点抓好淀粉、酒精、制糖企业开榨前的污染处理设施调试运行问题,确保实现开榨后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深化制浆造纸企业完善中段废水深度处理工程,确保制浆造纸企业自2011年7月1日起顺利执行国家新的排放限值,形成新的减排量。

  3.督促重点企业加强燃煤锅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有效运行,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规范脱硫设施停运管理,要求企业严格执行脱硫设施停(启)报告;加强对企业脱硫设施运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烟气脱硫设施运行、旁路铅封和连续监测设备运行情况,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脱硫设施、无故开启烟气旁路、连续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

  4.对“十一五”减排重点工程项目(企业)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淘汰落后产能、设备的取缔关闭情况,超标、超总量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完成情况,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停止建设、停止生产情况,防止污染反弹。

  5.严肃查处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违法排污行为,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继续强化建筑施工、道路扬尘及建筑施工噪声整治

  1.在市区道路及工地范围从事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的车辆,2011年7月1日起要实行车辆密闭化运输。要组织开展对运泥车的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打击各类运泥车的违规行为,解决运泥车在路上抛撒泥土问题。

  2.市区内所有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出入口要做到混凝土硬化、配备高压水枪清洗轮胎及车身的洗车平台,解决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轮胎及车身带泥上路引发扬尘污染问题。

  3.市区挖泥和拆迁工地要实行湿式作业;加大市区扬尘道路洒水作业频次,解决道路扬尘污染问题。

  4.建筑工地严格执行午间、夜间施工审批制度,施工过程中采取防尘降噪措施。

  5.在10-12月旱季期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大行动,依法查处工地扬尘和道路扬尘污染问题。

  (四)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