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南宁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1〕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南宁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六日
2011年南宁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2011年国家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部署和全区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我市2011年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进一步强化对市区建筑施工、道路扬尘和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开创我市“十二五”环保工作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在2010年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放行为,提高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水平,重金属排放企业基本完成整治工作,查处一批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防止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发生。
(二)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确保各类企业污染减排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巩固“十一五”污染减排成效,促进完成2011年污染减排任务。
(三)强化对市区建筑施工、道路扬尘和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环保工作满意率。
三、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石文怀 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