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市直机关规范津贴补贴检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1〕82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市直机关规范津贴补贴检查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南宁市市直机关规范津贴补贴检查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市直机关规范津贴补贴检查情况的通报〉》(中纪发〔2011〕13号)和《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市直机关规范津贴补贴检查结论和整改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11〕14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津贴补贴检查整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对没有纳入中央检查组检查范围的单位,采取单位自查方式,严格对照检查内容,积极查找存在问题;对被中央检查组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认真逐项落实整改意见。
二、工作目标
通过检查整改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我市津贴补贴管理工作规范化。
三、检查整改范围
全市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四、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市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的南宁市规范津贴补贴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主要领导组成。负责统筹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规范津贴补贴检查整改工作,对检查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兼任,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各一名分管局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以上单位各抽调两名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联系人:韦杭杭联系电话:2189182、2189013、15877188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