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南宁市开展文明环境卫生联合检查评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1〕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南宁市开展文明环境卫生联合检查评比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1年南宁市开展文明环境卫生联合检查评比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一步整合资源,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确保我市顺利通过今年全国文明城市的复评,经研究,决定对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及城乡清洁工程开展联合检查评比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文明环境卫生联合检查评比活动,巩固提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国家卫生城市的成果,力争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保卫城乡清洁工程的硕果,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切实提升市民人居环境,为推进深入开展“发展环境建设年”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组 长:吕洁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肖志钢副市长
副组长:彭健市委副秘书长
黄善武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菊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耀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莫瑄市文明办副主任
刘正华市城管局副局长
农恒志市园林局副局长
高志辉市委督查室主任
刘晓鸣市绩效办主任
徐铭斯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卢世伟市爱卫办副主任、市创卫办副主任
成员:由市委督查室、市绩效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园林局、市创城办、市城乡清洁办、市创卫办各选派业务骨干组成。
工作职责:组织制订并完善联合检查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通报和公布联合检查情况。
(二)检查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