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时限:2011年12月20日前)
(八)加强停放车管理。实施《
南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研究鼓励停车场建设管理的优惠政策,争取利用社会资金兴建停车场。同时,在市区合理划出一定区域的停车泊位,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停车入位、停车有序,坚决取缔违法占道停车行为。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城乡建委)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20日前)
(九)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按照我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加快大学明秀路口轨道交通试验段工程建设,争取于2011年下半年全线开工建设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推进轨道交通尽快投入运营,以分流和减轻道路交通压力。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城乡建委)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20日)
(十)优化公交站点设计和布局。全面排查梳理市区公交站点分布情况,对过于靠近路口或设置不合理的人民民主路东出口、人民朝阳西路出口、园湖建政路北出口等公交站点进行迁移、撤销或站台改造,重新布设公交站点和运行线路。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委)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20日前)
(十一)加快城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争取将南宁市中心城区交通路况诱导系统二期、城市主要道路动态交通管控平台项目、道路交通系统优化工程一期、“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设施完善工程等项目列入我市2011年城建第二批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切实提升交通管理现代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20日前)
(十二)加强“严管街”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将朝阳路全段和民族大道(从竹溪立交西侧引桥至江北大道路口)共8公里路段设为本市交通管理“严管街”,通过实施综合治理,使“严管街”真正成为全市交通管理的“示范路”和“样板路”,进一步带动和辐射我市城市交通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兴宁区人民政府、青秀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20日前)
(十三)开展2011年南宁市交通出行调查。通过开展居民出行OD调查、公交客流调查、道路交通流量调查、交通吸引点调查和出租车客流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南宁市目前交通出行结构、方式和比重及当前发展水平与现状特征,为研究今后我市交通管理与发展方向和对策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