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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2011)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南府发〔2011〕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由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人员变动,现将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黄方方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工作。

  主管市人民武装委员会、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工作委员会、环境保护委员会、土地储备经营管理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市编办、监察局、财政局(金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审计局。

  周家斌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政府法制、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办公室)、规划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首府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办、国资委、市政府督查室、驻京联络处、接待办、政府采购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三街一区”办、市政府参事室、市管国有控股公司,水城建设工作。

  协助分管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工作委员会、土地储备经营管理委员会。

  联系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各城区人民政府。

  吕洁副市长

  负责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卫生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文化新闻出版局、卫生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大型活动办、政府新闻办、市志办、社会科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协助分管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联系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档案局、南宁日报社、驻邕新闻机构、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文联、社科联、红十字会、各民主党派。

  范力副市长

  负责民族事务、食品药品监管、体育、宗教、地震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民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育局、地震局、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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