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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值班工作制度健全,有值班人员。配合上级部门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员队伍,坚决贯彻落实信息报送制度,负责信息报送,信息报送及时、客观、准确,不得有迟报、轻报、漏报、谎报、瞒报的情况。
  (四)应急避难场所。
  通过自建或者共建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的落实、总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的应急避难场所,有明显的标识指引。
  (五)科普宣教。
  加强应急知识宣教工作,把应急知识宣教工作作为当前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在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积极配合县(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及各职能部门通过宣传栏,知识讲座、板报等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逃生技能等方面的宣教活动;每年举行1次以上宣传咨询活动。
  (六)队伍建设。
  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信息报告员队伍全部建立,并有完善的规章制度。配合上级部门落实好专业、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及管理。
  (七)应急物资储备建设。
  根据本单位易发性突发事件的特点依靠自身力量或在上级部门的帮扶下适量存储必备的应急物资,并健全应急物资存储、使用制度。
  (八)风险隐患排查整改。
  配合上级部门深入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做好登记造册,协助做好风险隐患点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坚决落实风险隐患整改措施,遏制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突出治理重大隐患,实现“大事不出,小事少出”的目标。
  (九)应急处置。
  信息报告迅速、畅通,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发生态势,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依据自身能力及时组织开展群防群治、互助互救等先期处置工作,并按照分级标准向上级报告;根据实际及时启动相关预案,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依靠自有力量或者积极配合、协助上级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实施紧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企业要求
  (一)组织机构。
  根据企业规模,大中型以上企业有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小型企业应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办事人员,明确各自职责。
  (二)应急预案。
  有4个以上应急预案(具体数量应符合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并能应涵盖其生产经营中全部危险源和高危环节),并编制各预案简本,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对本级预案文本进行建档存档。
  (三)制度建设。
  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值守应急、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四)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
  有值班室和视频监控室,有人员负责值班,值班工作制度健全;有专职或兼职的应急管理信息员负责信息报送,信息报送及时、客观、准确,不得有迟报、轻报、漏报、谎报、瞒报的情况。
  (五)应急避难场所。
  在厂区合适位置设立应急避难场所,有明显的标识指引;各类紧急通道畅通,有明显的标识指引。
  (六)科普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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