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建设工作乡镇(街道)要求
(一)组织机构。
有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有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二)应急预案。
有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6个以上专项应急预案,并编制预案简本;预案针对性强,编制规范,可操作性强,预案知晓率高,相关责任落实明确,每年能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不少于2次的应急演练,完备演练方案和影像资料;能对本级预案文本、下一级单位预案目录进行建档存档。
(三)制度建设。
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办文、值守应急、信息报送、预案编制、预案责任落实、应急处置、档案管理、预案演练、预案及应急知识宣教等制度健全。
(四)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
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安排有值班人员,能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值班工作制度健全,制度具体、明确、健全。
(五)科普宣教。
在县(区)应急办的指导下,本级单独或者配合县(区)级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各职能部门制定培训与宣传教育方案,每年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村)委会干部进行1次以上的培训。加强应急知识宣教工作,每年举行2次以上宣传咨询活动。圩镇主要街道和每个居(村)委会都设有宣传栏。
(六)队伍建设。
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信息报告员队伍全部建立,并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在上级部门的帮扶下专业救援队伍、半专业救援队伍装备到位、布局合理、管理到位,培训演练计划得到落实。
(七)应急物资储备建设。
根据辖区易发性突发事件的特点依靠自身力量或者协助上级部门建设必备的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健全,储备点布局,储备物资种类、数量科学、实用。
(八)风险隐患排查整改。
配合上级部门深入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并做好登记造册,建设风险隐患点信息员队伍。坚决落实风险隐患信息职守、报告制度,逐步落实风险隐患整改措施,遏制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突出治理重大隐患,实现“大事不出,小事少出”的目标。
(九)应急处置。
信息报告迅速、畅通,及时做好续报工作,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发生态势,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照分级标准向上级报告;根据实际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实施紧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三、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社区(村)要求
(一)组织机构。
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办事人员,明确各自职责。
(二)应急预案及演练。
根据上级要求和结合辖区实际需要,有针对性的编制4个以上专项应急预案,预案简洁、实用、可操作性强;结合实际情况,针对辖区易发性突发事件及重大安全隐患每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演练;有专业、半专业应急救援小分队的单位要建立长效机制开展专业、半专业队伍的应急救援演练;能对本级预案文本、下一级单位预案目录进行建档存档。
(三)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