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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1〕1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南宁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205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南府发〔2009〕46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府办〔2009〕108号)精神,扎实做好我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推动我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基层工作历来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基础。在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整个过程中,基层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实现应急管理工作重心向基层的转移,是深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是自治区、南宁市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一项重要部署,也是构建和谐南宁,建设广西“首善之区”的现实需要。街道、乡(镇)、社区、村、企业、学校等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层单元,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类型复杂,具体事务繁重,综合性强,通过基层单位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可以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促使应急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增强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促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全面提高。

  二、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依靠群众、立足基层、夯实基础、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应急管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等基层单位。通过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总结规律,摸索出符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和特色的应急管理工作路子,使应急管理工作与基层其它相关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便捷、灵敏、快速、高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基层应急管理机制,探索建立“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基层组织建设完善、预案体系全面覆盖、救援队伍精干实用、应急工作有序开展”的基层应急管理格局,全面提升基层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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