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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王滩水库综合整治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王滩水库综合整治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1〕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大王滩水库综合整治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大王滩水库综合整治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关于大王滩水库交接工作现场办公会的会议纪要》(〔2010〕68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为确保大王滩综合整治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1996年,市人民政府将大王滩水库列为南宁市备用水源地,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必须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并按照法定程序予以确定,但目前我市尚未编制大王滩水库综合整治保护利用规划。200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功能区划的批复》将大王滩水库列为饮用水源保护区,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保护。近年来,据自治区水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水库目前水质达不到二类水质标准,主要超标指标为氨氮、总氮、总磷和溶解氧时段性超标,库区藻类繁殖过盛,出现水体严重富营养化现象,水体质量下降严重。因此,编制大王滩水库综合整治保护利用规划,对于制定水质恢复计划,建立大王滩水库水土资源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理顺水库和库区周边群众利益关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水库长远发展和南宁市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开发利用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编制原则

  (一)城乡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二)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并重。

  (三)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水量水质并重。

  (四)规划工程项目落实,管理措施切实可行,实施计划明确。

  (五)有效保障库区群众安置和生计问题。

  三、总体要求

  (一)明确各部门职责、统一协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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