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1〕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南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〇一一年五月)

  目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工作原则

  1.4概念、分类与分级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指挥处理体系

  2.2 成员部门职责

  2.3日常管理机构职责

  2.4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与职责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3.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

  3.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

  3.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3.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评估与确认

  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与终止

  4.1应急响应启动

  4.2应急响应措施

  4.3应急响应终止

  5  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

  5.1组织保障

  5.2技术保障

  5.3后勤保障

  6   预案管理与更新

  7   附则

  7.1预案制定

  7.2预案解释部门

  7.3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3.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要开展有效的监测,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3.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级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在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实施分级控制、分级管理,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和响应。

  1.3.3 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系统、规范的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各级卫生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迅速采取措施。

  1.3.4 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处理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先进的科学技术保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科学防治。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1.4 概念、 分类与分级

  1.4.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1.4.2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

  (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①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疫情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省份,并有继续扩散的趋势。

  ③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同时涉及多个省份,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④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

  ⑤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①在一个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5例及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的县(区)。

  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续发病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设区的市。

  ③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设区的市范围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及以上设区的市。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