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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水利局关于我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情况通报的通知


  三、下一步工作

  各县(区)要根据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采取有效对策措施,在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度汛安全的前提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科学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按时按质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一)确保工程度汛安全。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工程防汛所面临的形势复杂,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充分准备,根据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各项度汛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水利建设工程安全度汛。

  (二)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各县(区)要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管,督促参建单位、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目前正在实施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确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要严格执行水库调度规程、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控制运用;加强监测预警和紧急情况下人员转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严格执行度汛方案,对不影响水库安全度汛和不受水库蓄、排水和泄洪影响的建设内容,如进库道路、管理房、大坝上下游护坡等,在保证水库度汛安全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大施工力量和机械设备的投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四)加强招投标管理。对2011年4月29日全市新下达的71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各县(区)要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加强对设计单位、招投标代理单位的合同约束,尽量明确招标设计资料提供、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和开标等时间节点,明确延期处罚。水利部门与财政部门应加强沟通,缩短招标预算审核时间,通过招标各环节管理缩短招投标工作时间,实现早开工、早建设。

  (五)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市直职能部门要继续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各相关县(区)及时组织整改,确保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附件:南宁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进度汇总表

  截至日期:2011年5月18日
县区名称水库座数下达投资计划(万元)到位资金(万元)累计完成投资(万元)完成率 
小计中央资金地方配套小计中央资金省级配套市级配套县级配套小计中央资金地方配套
全 市4616758 15195156316758 15195120917717713037 12207.8982977.8%
隆安县1171 171 0 171 171 0 0 0 171 171 0 100.0%
武鸣县31240 1240 0 1240 1240 0 0 0 11171117090.0%
上林县1248 248 0 248 248 0 0 0 223 223 0 89.9%
宾阳县124505 4251 254 4505 4251 254 0 0 3990 3785 205 88.6%
横县176236 5636 600 6236 5636 600 0 0 5025478024580.6%
西乡塘区2579 579 0 579 579 0 0 0 443 443 0 76.5%
兴宁区2593 245 348 593 245 174 87 87 434 180 254 73.2%
青秀区2590 590 0 590 590 0 0 0 367 367 0 62.2%
市直属1552 552 0 552 552 0 0 0 335 335 0 60.7%
马山县41683 1683 0 1683 1683 0 0 0 808 808 0 48.0%
江南区1361 0 361 361 0 181 90 90 125 0 125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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