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江西省进出口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关于确定2011年江西省重点出口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赣国税函〔2011〕117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江西省进出口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关于确定2011年江西省重点出口企业名单的通知》(赣进出口办字〔201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国家出口税收政策,落实好重点出口企业的各项服务措施,支持出口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全省外贸平稳较快发展。同时,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与辖区内重点出口企业联系,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和反馈,根据新的重点企业名单确定相关联络员,填写“××市2011年江西省重点出口企业联络员名单”于5月15日前上报省局,上报路径:省局进出口处/centre/各地上传/布置工作/联络员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