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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昌府[2011]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县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昌江黎族自治县学前教育
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学前教育,对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发展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切实解决当前乡镇存在的“入园难”问题,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需求,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前教育发展全局,建立学前教育公共体系,科学规划布局,提高办园标准,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协调发展,逐步解决“入园难”问题,实现城乡普惠学前教育的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需求,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二、基本要求

  --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保基本、广覆盖,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地方政府在规划、投入和保障公平等方面的责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

  --坚持规模发展与质量提升并重,在按规划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同时,以提高学前教育师资水平为重点,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努力提升保教质量。

  --坚持因地制宜,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让群众有更大的选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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