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要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监管和企业日常生产的重要内容,完善各级各类重大危险源、高风险点、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和行业安全准入,抓紧制定出台安全技术标准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不具备安全条件不准投入生产和建设。
(三)扎实推进职业危害防治。县安全监管、监察、卫生、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县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协调配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监管队伍、技术装备、工作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有效防范治理职业危害。
五、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
(一)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县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按照国发〔2010〕23号文件确定的各项安全系统和装备更新改造本企业的安全设施装备,引导高危行业企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生产水平。
(二)加快建设高效实用的应急救援体系。依托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在省的支持下,加快我县国家级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鼓励支持各部门、各行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快我县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调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事故救援实战能力。
六、推进安全达标,强化安全基层基础
(一)有序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在工矿企业广泛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着力推进企业达标。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促进企业安全基础不断强化。
(二)加快推进班组安全建设。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的基础作用,切实加强各行业领域班组安全建设,不断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有效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