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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加强产销市场对接。一是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运销龙头企业,生产、加工和销售一体化经营,实现产地和销地有效对接。二是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作用,扩大宣传促销,利用“农信通”、“新网工程”、“三电合一”等农业网络,以及通过参加“系列农产品促销活动”,争取在订单上有新的突破。三是要充分发挥农村经纪人的作用,增强服务。我县瓜菜物流要以销地批发市场为依托,产地经纪、采购型为辅助,设立购销网点,使农民便捷进入市场,而且要积极开拓省外瓜菜市场,努力实现产地市场与销地市场的对接。四是要充分发挥产地集散市场的作用,加快市场建设。在瓜菜主产区的集散市场,要完善综合管理系统、电子商务系统、物流配送系统、产品预冷保鲜系统的建设。(责任单位:县农科局、县供销社、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工商局)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从2011年1月1日开始,至2011年5月30日结束,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月1日-20日)。按照省农业厅的有关部署,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进行周密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月21日-5月25日)。按照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案,组织力量开展农药市场监督检查,对瓜菜、水果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瓜菜、水果生产技术宣传、培训,农业生产病害统防统治等工作。

  (三)监督检查阶段。在整治期间,县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本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1年5月26日-30日)。今年冬种瓜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经验和作法,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要通过监管工作,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日常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2011年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海南省冬季瓜菜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之规定,我县成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 伟 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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