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监管对象:我县辖区内的农药生产经销企业,瓜菜、水果生产基地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三)重点监管区域:瓜果菜主产区。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一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
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统筹规划全县农药经营布点,提高农药经营门槛,从销售源头上加强农药管理。二是加强对农资的审查和监管,切实做到“五不放过”,即“证照不齐全不放过、基本情况(进、销、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农资不封存不放过、问题农资不处理不放过、消费者投诉未处理不放过。”三是建立农资购销台帐管理制度,做到购药有凭证,卖药有记录,出现问题可追溯,采取强有力措施,杜绝禁用农药销售与使用。四是以乡镇、村农资经营店为重点,采取明查暗防、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信箱(农科局举报电话:26698338;工商局举报电话:12315;农科局举报邮箱:nyj338@163.com)、有偿举报等方式,开展地毯式清查活动,必要时进行突击性复查,集中力量侦破大案要案,全面打击销售渠道和销售点。(责任单位:县农科局、工商局、公安局、各乡镇)。
(二)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检验站及检测流动服务站的功能,加大对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所有出岛上市的冬季瓜菜要100%纳入监测范围,要做到“一刻也不放松,一车也不放过”,豇豆、四季豆等主要农产品实行100%凭证上市,检测合格的产品凭省农业厅统一印制的《海南省瓜菜农残检测报告单》(以下简称检测报告单)准予出岛。检测报告单须按规定经检测人员签字,并加盖县农科局公章后方能生效。要依法处理不合格的农产品,田头和收购点检测不合格的瓜菜禁止上市。(责任单位:县农科局、各乡镇)
(三)加强农民培训教育。一是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农药科学知识,宣传违禁高毒农药的危害性和国家有关禁限用规定的具体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加强农民安全用药、标准化和统防统治实用技术培训,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等替代农药,提高农民的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水平。(责任单位:县农科局、县广播电视台、各乡镇)
(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标准化生产;加快制定完善农业标准,确保出岛农产品生产有标可依,辐射带动农户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快完善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机制,扩大统防统治覆盖面。(责任单位:县农科局、县农技中心、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