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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重点监管对象:我县辖区内的农药生产经销企业,瓜菜、水果生产基地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三)重点监管区域:瓜果菜主产区。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一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统筹规划全县农药经营布点,提高农药经营门槛,从销售源头上加强农药管理。二是加强对农资的审查和监管,切实做到“五不放过”,即“证照不齐全不放过、基本情况(进、销、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农资不封存不放过、问题农资不处理不放过、消费者投诉未处理不放过。”三是建立农资购销台帐管理制度,做到购药有凭证,卖药有记录,出现问题可追溯,采取强有力措施,杜绝禁用农药销售与使用。四是以乡镇、村农资经营店为重点,采取明查暗防、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信箱(农科局举报电话:26698338;工商局举报电话:12315;农科局举报邮箱:nyj338@163.com)、有偿举报等方式,开展地毯式清查活动,必要时进行突击性复查,集中力量侦破大案要案,全面打击销售渠道和销售点。(责任单位:县农科局、工商局、公安局、各乡镇)。

  (二)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检验站及检测流动服务站的功能,加大对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所有出岛上市的冬季瓜菜要100%纳入监测范围,要做到“一刻也不放松,一车也不放过”,豇豆、四季豆等主要农产品实行100%凭证上市,检测合格的产品凭省农业厅统一印制的《海南省瓜菜农残检测报告单》(以下简称检测报告单)准予出岛。检测报告单须按规定经检测人员签字,并加盖县农科局公章后方能生效。要依法处理不合格的农产品,田头和收购点检测不合格的瓜菜禁止上市。(责任单位:县农科局、各乡镇)

  (三)加强农民培训教育。一是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农药科学知识,宣传违禁高毒农药的危害性和国家有关禁限用规定的具体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加强农民安全用药、标准化和统防统治实用技术培训,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等替代农药,提高农民的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水平。(责任单位:县农科局、县广播电视台、各乡镇)

  (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标准化生产;加快制定完善农业标准,确保出岛农产品生产有标可依,辐射带动农户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快完善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机制,扩大统防统治覆盖面。(责任单位:县农科局、县农技中心、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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