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昌府办[201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昌江县黎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当前我县冬季瓜菜产销已进入高峰期,为明确冬季瓜菜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我县冬季瓜菜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和省有关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我县冬季瓜菜种植示范区建设,坚持标准化生产,推广新技术,强化冬季瓜菜执法监管,加大监测力度,全面提升我县冬季瓜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农资经营情况,规范农资经营秩序,合理规划农资经营布局,杜绝在蔬菜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所有禁用高剧毒农药行为,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100%,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监管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所有禁用农药,以及瓜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