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二十七、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六章 推进政务公开

  二十八、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精简程序,规范操作,公开透明,推进网络化、无纸化办公进程,逐步施行网上公文办理,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十九、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政策,除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布。
  三十、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市人民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第七章 健全监督制度

  三十一、市人民政府要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依法备案政府规范性文件;自觉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三十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三十三、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健全政府层级监督制度。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规范性文件,及时撤销或修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范性文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并主动征询和认真听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三十四、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要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人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带案下访,要亲自阅批重要群众来信,各部门要及时处理和答复信访人。
  三十五、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严格责任追究;完善绩效考评机制,突出量化考核作用,落实绩效考评奖惩,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八章 加强廉政建设

  三十六、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从严治政。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