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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百万居民”文明交通宣传员行动
  负责单位:市司法局牵头,市文明办、市公安局配合。
  目标:通过开展“百万居民”文明交通行为,在社区居民中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维法的良好氛围,打造一批交通文明社区,自觉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工作,营造浓厚的文明出行社区文化。
  措施:一是将交通安全法规纳入普法计划,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设立宣传栏、开展社区活动、组织知识竞赛等载体,扩大交通法规的知晓面和覆盖率。特别要针对社区居民较为关心的交通问题开展重点宣传。二是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组成社会志愿者,扩大宣传队伍,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和劝导活动。三是深入研究影响交通安全出行的问题和解决对策,提供法律意见。
  3.“百万学生”文明交通宣传员行动
  负责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文明办、公安局配合。
  目标:通过开展“百万学生”文明交通行动,使广大中小学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肇事率大幅降低,涉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减少,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学生人数下降。
  措施:一是通过交通安全讲座、知识竞赛、板报比赛等形式大力推动交通安全进课堂,使广大学生知晓与自身密切相关的交通法规知识,自觉守法出行。二是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推广开展“排队日”、“让座日”活动的做法和经验。三是以小手拉大手,通过学生影响家庭,以倡议书等形式劝导家长做好学生示范,文明礼让,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四是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秩序的整治工作。与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房与城乡建设等部门配合,建立健全中小学生每天按路队上下学的制度,加强对学校组织校外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为广大学生文明出行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
  4.“百万职工”文明交通宣传员行动
  负责单位:市总工会牵头,市文明办、公安局配合。
  目标:提高工矿商贸企事业单位职工群众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措施:一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与公安交警部门紧密配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在企事业单位中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加深广大职工对文明交通出行重要性的认识,自觉积极地参与活动。二是开展文明交通示范活动,通过选树典型,先进引领,以点带面地发动全体职工持久开展活动。三是选取广大职工中较为常见的交通陋习以及交通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形成以文明交通为荣、不文明交通为耻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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