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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0〕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防城港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防城港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关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部署和自治区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以“八个百万”文明交通宣传员行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推动“八个平安”深入创建,实现“九个和谐”目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精细管理,严格规范执法,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主题活动,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守法文明出行意识形成风尚,不文明行为大幅度减少,所有社会群体中都有文明标兵、交通义务宣传员,并通过典型带动全市所有公民自觉遵章守法,安全出行,实现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组织领导
  (一)市成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许 政 副市长
  副组长:玉 石 市公安局局长
  李兴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世江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
  许生文 市文明办主任
  成  员:吕武平 市教育局副书记
  卢靖武 市交通局副局长
  陈海源 市司法局副局长
  易富林 市安监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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