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0〕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领导,维护我市经济社会稳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要求,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尚秋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毛善学 市金融办主任
方国志 人民银行防城港市中心支行行长
陈 文 防城港银监分局局长
彭志来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朱 靓 市金融办副主任
李 剑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邱 鹏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苏兴文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严正泽 市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刘明奕 市农委副主任
褚锡环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李炳华 市法制办副主任
赵 蕾 市财政局副局长
施善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秦发亮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钟 幸 市商务局副局长
黄若虹 市工商局副局长
黄 鸿 市国税局副局长
蒋伟春 市地税局副局长
邓承武 人民银行防城港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叶丽霞 防城港银监分局纪委书记
张明枝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全市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研究和制定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原则、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确定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目标和规划,组织、协调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的性质认定工作,协调跨市(区、县)案件的处置工作,制定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检查、督促、指导所辖区域和相关部门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市金融办副主任朱靓同志兼任。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