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4年)的通知

  (一)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
  1.工作内容
  宣传艾滋病防治法律、法规,艾滋病危害性和预防知识,艾滋病检测、治疗等服务信息,公民防治艾滋病责任,社会关爱,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等。
  2.工作方式
  用各种形式对全市100%在职干部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
  针对艾滋病疫情较重的地区,重点对高危行为人群、重点人群、流动人口开展宣传教育,提高防治知识知晓率。到2014年,高危行为人群、重点人群及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95%、85%和85%以上。
  将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对初中、高中和大中专学生进行教育,保证初中6课时、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4-6课时,学校开设讲座或健康教育课。利用青少年宫和进城务工培训学校等机构,加强对校外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到2014年,校内青少年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8%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80%以上。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利用农贸集市、节假日等机会,开展形式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对全民进行艾滋病宣传教育,普及防治知识。着力抓好社区和农村基层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乡乡有音像宣传品,村村有宣传挂图,户户有宣传手册。到2014年,城市居民、农村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90%和80%以上。
  3.部门责任
  市委宣传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防城港市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共同协作,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提供艾滋病防治信息和技术指导;编制宣传教育和培训资料;配合有关部门培训宣传教育骨干。
  广播电影电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艾滋病防治知识。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全市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
  公安部门结合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和禁毒工作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工商部门负责娱乐和服务场所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的宣传工作。
  住建部门将艾滋病知识作为建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做好建设工地从业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督促企业结合技能、安全等培训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委员会、人口计生、工商、工会等部门负责流动人口、农村人口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
  交通运输、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铁路等部门负责旅客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
  (二)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工程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