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负责编制和修订全市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全市融资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负责联系协调驻防城港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和保险协会;研究提出开展项目融资、债券融资、信托计划融资等融资方案及市金融工作奖励方法的意见和建议;拟订推进地方金融业发展以及引进市外金融机构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负责企业上市的规划、协调以及非国有企业上市的推荐服务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内设综合科。
综合科。负责市金融办的文电、机要、档案、财务、后勤等日常工作;负责汇总、编制全市金融及金融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金融业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联系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
(十七)市打击走私办公室。
负责辖区打击走私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打击走私的联合行动及专项斗争;开展情报调研工作,掌握走私与反走私动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查处走私贩私大案要案;协调缉私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处理有争议的走私贩私案件;承办市人民政府及市打击走私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市打击走私办公室内设打击走私科。
打击走私科。负责拟订打击走私专项斗争方案;负责加强各县(市、区)打击走私工作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各打击走私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和查处走私案件;负责掌握走私动向,收集情况,互通情报,反馈信息,开展情报调研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会务、保密及其他内部管理事务。
四、人员编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63名,机关事业编制9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3名。其中:
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名,机关事业编制3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名,机关事业编制5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名。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
市打击走私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名,机关事业编制1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
领导职数:市人民政府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8名;科级领导职数24名。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副处长级)1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
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市人民政府1名副秘书长兼任,设专职副主任(副处长级)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