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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3.应急管理科。负责组织、协调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市应急管理的规划建议;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组织修订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核市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全市应急平台体系规划、建设;组织、协调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办理市应急管理调研、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综合会议等方面的工作和文电。
  (十五)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组织并参与起草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的规定;负责推进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组织市级各职能部门和中直、区直驻防城港部门为社会公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相配套的管理与服务事项;组织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并进行规范和监督管理;负责审查市级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授权,受理行政审批的相关投诉;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考评和奖惩;协调、指导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内设政务管理科、政务协调科、政务技术科和政务公开科。
  1.政务管理科。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办公室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其他事务性工作;负责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负责文电收发、印鉴管理、文书档案管理、保密、安全保卫、资产管理、后勤服务;负责政务服务宣传工作。
  2.政务协调科。负责审核、协调进入与退出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单位;负责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收费事项、确认登记、咨询服务及其他公共服务事项的进入、调整、保留、取消等;负责协调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负责推进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负责进驻单位服务质量的考评,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评、考核工作。
  3.政务技术科。负责政务服务中心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以及系统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信息系统的更新、升级、培训和推广;负责配合监察部门组织开展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的数据分析和编发工作;负责起草政务服务中心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标准及制度。
  4.政务公开科。负责市政务公开、政府及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平台载体建设;组织并参与起草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在各种平台载体上进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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