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的副市长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文电工作。
(六)第六秘书科。
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的副市长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工业、交通、安全生产、工业园区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文电工作。
(七)第七秘书科。
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的副市长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文电工作。
(八)第八秘书科。
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的副市长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港口建设管理、市场管理、外事侨务、国有资产管理、地震等方面的文电工作。
(九)调查研究科。
组织起草或参与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等重大综合性材料和重要文件,起草和审核市长讲话材料、调研报告;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课题调研;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调研工作;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课题调研工作。
(十)综合科。
负责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规章制度,负责政务信息的编辑和报送工作,并向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送有关信息;办理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方面的文电及其督查工作;负责《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出版和赠阅工作;负责文电收发、运转、印鉴管理、文书档案、办公室保密、文印、公文规范审核、机要通信、文件交换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人事行政科。
负责办理办公室的有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办公室领导同志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安排;督办办公室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办公室及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出国政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办公室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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