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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负责市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
  (十二)负责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工作,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打击走私工作。
  (十三)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四)管理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
  (十五)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7个内设机构。
  (一)第一秘书科。
  负责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安排;配合有关科室协调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安排;负责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有关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安排;负责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撰写上述会议简报、纪要;处理市长的文电、信函、批示,协调督查室和各有关科室确保市长批示和指示的落实;组织收集整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信息,组织编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主要政务活动摘报。办理国防、监察、机构编制、财政、审计等方面的文电工作。
  (二)第二秘书科。
  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的副市长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协助办理机构编制、财政、审计等方面的文电工作,办理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招商、税务、金融、产业园区建设、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等方面的文电工作。

  (三)第三秘书科。
  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的副市长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农业、公安、民族、民政、扶贫、信访等方面的文电工作。
  (四)第四秘书科。
  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的副市长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教育、广播电影电视、商务、口岸管理、物流园区建设、粮食、物价、机关效能建设、政务服务、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旅游、科技、政府发展研究等方面的文电工作。
  (五)第五秘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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