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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工业经济科。
  统筹全市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布局的对策措施;负责新建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和协调工业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按规定权限负责新建工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节能审查;负责编制上报并组织实施国家重点产业振兴与结构调整专项计划;统筹协调优势和短缺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编制国家指令性工业产品生产年度计划和重要工业产品的国家订货计划;统一归口办理需报国家、自治区审批的工业项目;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提出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和实施年度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高技术产业项目;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产业化基地等项目投资计划;统一归口办理需报国家、自治区审批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九)交通和能源科。
  组织研究提出全市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组织编制全市交通运输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建设计划;衔接平衡交通各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政策;组织提出交通运输全行业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审批、核准或转报国家审批、核准交通基本建设项目;协调交通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审核下达市交通运输政府性基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及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研究交通战备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研究并实施全市民航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提出全市能源年度发展计划并衔接、协调、实施,组织编制能源重点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提出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和布局及年度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负责审批、核准、备案能源基本建设项目;负责能源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协调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全市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提出能源行业节能和发展新能源的对策建议;负责能源规划和建设;负责大中型水电站移民项目建设的计划管理;编制石油市储备计划并协调管理;负责农网还贷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参与市能源价格政策的拟订工作;统一归口办理需报国家、自治区审批的电力项目。
  (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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