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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能源与循环经济科。
  承担全市电力、煤炭、石油天燃气工业的行业管理;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地方能源工业法规、行业管理办法;负责电力、煤炭行业行政执法与监督;参与电价改革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环保规划及促进政策、措施;依法负责清洁生产审核,对审核报告组织评估;实施技改节能项目评估和审查;负责实施节能检查与考核;负责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与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工作。
  (六)企业与信息化科(防城港市信息化办公室)。
  承担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完善融资、信用担保等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及措施;负责乡镇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统计工作;负责糖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和糖业技术进步、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提出糖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糖业行政许可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糖料作物种植发展规划,配合解决蔗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连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软件业发展;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七) 工业园区科。
  拟订全市工业园区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工业园区的建设工作;协调工业园区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投资促进、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工业园区建设和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7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
  五、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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