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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一)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二)负责监管全市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违规出版活动,组织实施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三)负责对全市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十四)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指导涉及党和国家、自治区以及市有关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负责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十五)对全市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十六)拟订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十七)指导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开展执法业务。
  (十八)负责全市印刷业的监管,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本市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的交流与合作。
  (二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财务、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人事和机构编制等工作。
  (二)艺术和社会文化科。
  拟订艺术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和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协调全市性艺术比赛、展览和非营业性演出等重大艺术活动;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等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事业;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
  (三)产业科。
  拟订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扶持和促进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产业的建设与发展,协调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直属单位重大产业项目的开发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四)文化市场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归口管理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的经营活动;指导、监督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稽查工作;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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