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2011年低温冷冻灾害工作方案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有关单位:
经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防城港市关于应对2011年低温冷冻灾害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防城港市关于应对2011年低温冷冻灾害工作方案
2011年1月1日以来,受强冷空气影响,我国西南、华南多省,包括我区北部地区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冰冻天气过程,今后一段时期还有可能持续或加强。我市自1月3日受强冷空气影响以来,气温大幅度下降,出现了较长时间的寒冷阴雨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10℃的天数已持续10天,1月11日,我市出现了今年入冬以来的最低气温。据最新的气象资料分析,预计1月20日前我市的低温天气仍将持续,对冬种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的安全越冬以及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产生造成较大影响,我区北部和临近省近期的冰冻雨雪天气,对交通运输造成的不利影响也会波及我市。为加强我市应对低温冷冻灾害天气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针对近期天气形势,根据《防城港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应对低温冷冻灾害的总体要求
在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实行分级、分指挥部负责制,加强上下左右联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围绕“通路、保电、安民”总体目标,努力实现“六保”目标:保畅通、保安全、保生活、保医疗、保稳定、保秩序。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充分发挥协调联动作用
全市应对低温冷冻灾害由市应急委统一领导和指挥,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低温冷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市各分指挥部负责本系统应急处置工作。市应急办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有关业务科室负责综合协调。一旦发生严重灾害需要启动Ⅱ级以上应急响应,市成立应对低温冷冻灾害总指挥部统一指挥,并由各分管副市长负责成立以下临时分指挥部:
(一)市总指挥部。由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低温冷冻灾害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命令、决定:研究决定“保畅通、保安全、保生活、保医疗、保稳定、保秩序”重大措施;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防御低温冷冻灾害工作;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我市应急处置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