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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市政管理权(区域)划分交接工作方案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市政管理权(区域)划分交接工作方案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1〕19号)


港口区、防城区人民政府,市市政管理局:
  《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市政管理权(区域)划分交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市政管理权(区域)
划分交接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市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为了确保2011年1月前市区(含港口城区、防城城区)市政管理权划分和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构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市区(含港口城区、防城城区)市政管理权的划分和交接工作,协调、解决交接工作中的各种问题,成立市政管理交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新畅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凌立岳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成 员:沈祖斌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唐 忠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黄忠艺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黄建国 港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黄兆明 防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局,黄忠艺兼任办公室主任,林红、陈晓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各部门、各单位抽调,负责具体交接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林 红 市市政局办公室主任
  余远章 市市政局市政科科长
  陈 晓 市市政局市容管理科科长
  杨喜生 市环卫管理处主任
  易 云 市城管支队支队长
  杨正任 港口区建设局局长
  马文干 防城区建设局局长
  李君宝 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所所长
  唐小雅 市园林管理处副主任
  二、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市本级、港口区和防城区现管辖区的市政管理、市政公共设施管护及市政建设工作等。
  (二)交接内容:1.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理,垃圾中转站及公厕的建设和管理;2.市政道路(含排水排污)的维护和管理,铁路道口的维护和管理,城市公交候车亭的建设、维护和管理。3.道路绿化养护、公园和广场的管理;4.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5.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审批事项、城市执法、“五乱”整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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