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供应计划编制的任务分工
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房改办共同编制,各负其责,协调配合。
(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计划编制相关文件起草、调查分析汇总,拟定计划草案、请示报批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市发改委负责提供计划期内我市的政策导向、重点发展区域、重点投资项目、产业结构、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等,以及对计划期内宏观经济走势和政策取向进行分析等相关建设内容在计划编制中的有效落实。
(三)市住建委负责提供廉租住房用地申请表和规划选址图件,部分房地产开发用地、工业用地及其他用地的规划选址方案。
(四)市房改办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用地、棚户区改造用地的申请材料。
市本级供应计划方案由港口区、防城区人民政府和江山管委会编制报市国土资源局汇总,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上思县、东兴市2011年供应计划由县(市)国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编制,经市国土资源局、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六、供应计划编制的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计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顾 跃 副市长
副组长: 张新畅 副秘书长
成 员: 苏维成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郑 东 市住建委主任
罗炳忠 市房改办主任
农桂军 市发改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杨宗智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房改办落实专人组成,具体负责市本级出让计划的编制工作和对县(市)的编制业务指导。
七、材料上报要求
(一)港口区、防城区人民政府及江山管委会于2月10日前将2011年出让计划草案(含文本、申请表、汇总表、宗地供应表和图件)送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房改办等相关单位按要求于2月10日前将用地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提供给市国土资源局。
(三)东兴市、上思县出让计划草案于2011年3月1日前报市国土资源局,经同意后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