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至2010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的决定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至2010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的决定
(防政发〔201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单位:
  2009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2009年全市消防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我市的消防工作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达标单位、连续两年被自治区消防总队评为先进单位,全市消防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两年来,全市各地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各县(市、区)均制定出台了《消防部队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市消防指挥中心和港口消防站相继投入使用,目前我市共有5个消防站,其中特勤消防站1个,一级消防站1个,二级消防站3个,“四站一中心”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市政府划拨了90亩消防训练基地用地和50亩企沙消防站用地;防城区、上思县、东兴市各购置了1辆大功率消防水罐车,全市各级政府为各乡镇配发了23辆简易消防车和23辆消防摩托车。目前,全市共有消防车23辆,简易消防车23辆,消防摩托车23辆,基本能适应现阶段我市的灭火救援任务需要;同时,全市各级政府在基建任务非常重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努力克服经费紧张的困难,加大了对装备建设投入的力度。两年共购置各类器材装备2338件套,消防站消防人员基本防护装备率达到100%,灭火器材配备率达到100%,特种防护装备配备率提高到100%、普通站抢险救援器材配备率提高到93.76%、特勤站器材装备配备率提高到73%,基本完成消防装备建设任务,城乡抗御火灾能力显著提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两年内没有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感明显增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贯彻落实《防城港市2009年至2010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考核验收中被评为优秀的东兴市人民政府和被评为达标的港口区、防城区、上思县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按照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工作部署,以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积极创新消防社会管理,不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城乡消防工作基础,为我市消防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lar_545795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