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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防城港市2011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防城港市2011年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方案

  为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推动我市2011年“民生改善年”活动顺利开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给我市的2011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安全施工,保证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建设, 201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给我市的74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含卫生室、人口和计生健康服务室、篮球场、农家书屋)、200个村级卫生室、93个农家书屋建设任务。
  二、工作机构
  (一)成立2011年防城港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海燕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景群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市应急办主任
  卢 岩  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局长
  成 员:黄锦玲  市卫生局局长
  甘炳洪  市人口和计生委主任
  覃 佐  市发改委副主任
  赵 蕾  市财政局副局长
  施善丹  市建规委副主任
  严芝斯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易富林  市安监局副局长
  蓝 剑  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黄 涛  市卫生局副局长
  徐国胜  市人口和计生委纪检组长
  (二)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改委:把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纳入经济发展规划;按程序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市财政局: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资金有关管理制度,切实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市住建委:把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纳入村庄总体规划;按程序做好项目建设规划审批工作;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建设质量。
  市国土局:把港口、防城两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纳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   上思县、东兴市将各项目建设用地纳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程序做好项目用地审批工作。
  市安监局:加强安全监管,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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