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鹌鹑、鸽子等其他禽类免疫。
根据饲养用途,参考鸡的相应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要对受威胁区域的所有家禽进行一次强化免疫。东兴、港口区、防城区等3个边境县(市、区)受到境外疫情威胁时,要对距边境线30公里范围内的所有家禽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禽可以不强化免疫。
四、受变异毒株威胁时免疫
根据监测结果,受到变异毒株威胁的地区,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申请、农业部批准后,使用变异毒株疫苗进行免疫。
五、使用疫苗种类
重组禽流感病毒灭活疫苗(H5N1亚型,Re-5株),禽流感(H5+H9)二价灭活疫苗(H5N1 Re-5+H9N2 Re-2株),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
六、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七、免疫效果监测
常规监测与随机抽检、集中监测相结合。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组织两次全区性免疫效果监测和评价活动,各地应及时对免疫抗体进行检测。
(一)检测方法。
血凝抑制试验(HI)。
(二)免疫效果判定。
弱毒疫苗的免疫效果判定:商品代肉雏鸡第二次免疫14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鸡群免疫抗体转阳率≥50%判为合格。
灭活疫苗的免疫效果判定:家禽免疫后21天进行免疫效果监测。禽流感抗体血凝抑制试验(HI)抗体效价≥24判定为合格。
存栏禽群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附件2:
口蹄疫免疫方案
一、要求
对所有猪进行○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型-亚洲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奶牛和种公牛进行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东兴、港口区、防城区等3个边境县(市、区)的所有牛、羊进行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一)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的免疫。
仔猪、羔羊:28~35日龄时进行初免。
犊牛: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