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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认建认种认养绿地和林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现在起至4月5日)
  认建认种认养是一项公益性活动,积极宣传动员行政机关单位、企业等社会各界参与认建认种认养活动。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和平台,对活动进展情况加以跟踪报道,对活动中的先进事例加以大力宣传,营造认建认养活动的热烈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6日-5月31日)
  1.申请、登记。4月6日-10日,认种认养单位和个人报名登记,由市园林管理处提供表格(另发),各单位填写申请表并上交市园林管理处登记统计。
  2.签订协议、交纳费用。4月11日-15日,由市市政管理局与有关单位和个人签订认种认养协议,认种认养的单位和个人将认种认养费用交纳到市财政专户。本着自愿认建认养、互相监督的原则,明确认种认养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树木(绿地)认种认养协议书,明确认种认养的地点、期限、株数(面积)、内容、费用等。
  3.苗木采购、整地、挂牌。4月16日-25日,市市政管理局商有关单位分阶段进行苗木采购;市园林管理处做好整地、制订认种认养牌等工作。所需费用从专项资金专户划拨。
  4.种植实施。4月26日-5月31日,市市政管理局、市园林管理处组织实施树木种植。种植过程要严把“六关”,即良种壮苗、起苗运苗、分级修剪、整地挖坑、栽植浇水、管护抚育。尤其要选好优良树种和好苗壮苗,原则上就近调苗,确保一次种植,一次成功,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6月上旬)
  由市市政管理局牵头,市绿委会成员单位配合,组织有相关单位技术人员,对认建认种认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活动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
  六、工作措施
  (一)工作原则:认建绿地和认种认养树木,坚持本着自愿的原则,各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市市政管理局提出认种认养申请,填写申请表,经确认后进行认种认养。
  (二)方式方法:一是采取以资代劳的方式,即认种认养人按照标准交纳相应费用,以政府采购的方式购买树苗,由市政局、市园林管理处统一种植并养护,费用由认种人负责。二是采取认种人赠树方式,即认种人提供树木,委托市园林管理处种植、养护。三是认种人在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认可下,由认种人提供树木、并负责种植和管护。
  (三)资金使用:收取的认种认养费用存入财政专户,实行专帐管理,资金全部用于树木的栽植和养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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