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具体安排:在仙人山公园、白鹭公园、桃花湾广场、北部湾广场及北部湾大道一期景观带继续实施林木认养。仙人山公园及周边绿地林木为行政机关单位认养区;白鹭公园为企业认养区;北部湾广场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名人认养区;桃花湾广场为劳模认养区;北部湾一期景观带为个人和社会团体认养区。
4.认养程序: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发出公告,单位和个人向市园林管理处提出申请(申请表另发);市园林管理处根据认养单位或个人的申请,具体安排认养区域及树种,并给予反馈;单位和个人认定后,需及时缴纳认养款到认建认种认养专户。
(二)认建绿地和认种林木
1.实施范围:主要集中在仙人山公园、笔架山公园、桃花湖公园(含公园内的景观带和东侧山岭)、金花茶公园(市政府办公楼后)等公园绿地,以及北部湾大道景观改造(新增种大树)、伏波广场、明珠广场等沿海景观绿化带。
2.内容和数量:认建绿地和认种树木,在以上区域范围内实施,可根据认建单位或个人经济能力而定。认建绿地,以单位名义认建的,需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上;个人认建的,需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上。认种树木,必须根据市园林主管部门确定的品种、规格及种植区域进行认种,数量不限。
3.具体安排:近期(2011年):北部湾广场增种乔木275棵、北部湾景观带(二期)种植乔木747棵、伏波广场种植大树15-20棵,桃花湖公园(景观带内种植一批桃花树、东侧山岭种植其他树种,具体事项待定),北部湾大道景观带(二期)绿地10084平方米纳入认建范围。其他区域根据公园绿地的规划及建设进度逐步实施。
4.认建认种程序: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发出公告,单位和个人向市园林管理处提出申请(申请表另发);市园林管理处根据认建、认种单位或个人的申请,界定区域及确定树种,并给予反馈;单位和个人认定后,及需时缴纳认建认种款到认建认种认养专户。
四、收费标准
(一)认养费用标准:认养现有园林绿化树木,以胸径20厘米(含20厘米)以上的乔木为主,按每棵(株)每年200元计,主要内容为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施肥、淋水等养护管理;胸径小于20厘米的现有园林绿化树木,原则上不安排单位和个人认养,如乔木原种植在单位和个人认建的绿地上的,不单独计费,该块认养绿地费用不变。
(二)认建认种费用标准:认建绿地和认种树木费用按规格大小及植物品种不同进行计算。今年实施认种的林木,认种的常规树种按每棵(株)2500~3000元计,名贵树种按每棵(株)10000~15000元计(以财政审核为准);认建绿地按50元/平方米?年计。认种单位或个人交款(包括苗木费、种植费和一年养护管理费)后,由市园林部门统一采购和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