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考评方案》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1〕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防政办发〔2010〕108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将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现将《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检查考评方案
按照工作部署,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核验收时间
2011年4月18日-22日。
二、工作组人员组成
由市消防支队与市文体新局分别担任组长单位,成员抽调市文体新局、教育局、工商局、旅游局以及市消防支队等部门人员,成立2个检查考评组,对全市4个县(市、区)进行检查考评。每组由组长单位一名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不含非领导职务)任组长,另派一名干部担任联络员,5至6名成员组成(分组安排见附件1)。工作组用车原则由组长单位负责。
三、检查考评内容
按照《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防政办发〔2010〕108号)要求和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进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全面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四、检查考评方法
市检查考评主要采取听取各地组织检查考评情况汇报、查看台账、随机抽取、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
先由各县(市、区)政府于4月15日前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册上报市公安消防支队,4月18日检查考评组公开随机抽取,由市消防支队将抽查单位密封,检查组到达各地后,开启一个信封检查一个单位。每个县(市、区)抽查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7家(其中宾馆饭店类1家,商场市场类1家,公共娱乐场所类2家,中学、小学、幼儿园各1家);抽查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