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推进磷化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1〕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防城港市推进磷化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防城港市推进磷化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我市“十二五”规划的有关工作目标,将国家关于“科学发展、转变方式、改善民生”的精神落到实处,按照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在“十二五”开局之年促进我市占有市场优势及区位优势的磷化产业的发展,助推全市工业经济的大跨越、大发展。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市的磷化产业,细化分工,明确目标,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以工强市”的发展战略,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实现产业与环境共生双赢的局面,推进我市磷化工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实施磷化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推动我市基础磷酸产业的稳步发展,抓紧构建磷化工配套产业体系,积极实施磷化工产业转型,加快推进精细磷化工产业建设和废物综合利用,争取2011年全市磷化工产业总产值达到30亿元左右,到2015年超过80亿元,产业精细化率达到8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编制报批防城港市磷化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
1、工作安排:成立规划编制小组,编制并及时报批防城港市磷化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用于指导全市磷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时间要求:2011年3月下旬-5月底。
3、牵头单位:港口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二)开展全市范围内磷化工产业的综合整治工作。
1、工作安排:以磷化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的行业准入条件作为核验标准,对不符合规划要求及行业准入条件,特别是存在环境污染情况的相关企业进行综合治理,以变更转产、回购或置换企业用地、兼并重组等方式,淘汰落后产能,为我市的磷化工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