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生态功能区划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1〕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防城港市生态功能区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防城港市生态功能区划
防城港市区划是在我市生态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系统分析生态环境现状、生态环境的敏感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的空间分异规律,确定不同地域单元的主导生态功能,划分生态功能区类型。对转变我市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北部湾经济发展的生态支撑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生态功能区划的范围包括防城港市陆域与近岸海域。陆域总面积6222km2,包括两区一市一县,分别是港口区、防城区、东兴市和上思县。
一、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区划依据
(一)区划原则
1.可持续发展原则。生态功能区划的目的是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开发,避免盲目的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破坏,增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支撑能力,促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2.主导功能原则。生态功能确定以生态系统的主导功能为主,次要功能服从主要功能。在具有多种生态服务功能的地域,坚持生态调节功能优先的原则,优先定位生态调节功能。
3.区域相关性原则。在区划过程中,充分考虑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不同区域保障生态安全作用的差别,从区域、流域的层面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生态功能类型。
4.协调性原则。依据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的基本原理,遵循自然规律,尊重现实生态功能,保持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与生态环境保护方向一致、注重经济发展、调控区域社会经济系统与生态环境功能相一致。区域发展以生态安全为调控基础,指导经济高效持续发展,力求做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有机统一,使自然资源得以充分合理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整个生态环境处于良性循环之中,从而做到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区域分异性原则。坚持生态功能区域分异的规律,在充分研究防城港生态环境要素、功能现状、问题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综合其现状布局和资源背景,生态功能区划应考虑区域分异,以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居,利于环境容量的充分利用,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6.特殊生态功能区优先保护与保育优先原则。在区域生态系统中,特殊生态功能区指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良好区(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水源林保护区、脆弱生态系统、历史文化遗产和遗迹、旅游度假胜地、风景名胜、珍稀物种保护小区等),它们对于建立区域生态功能平衡,保障社会-经济-环境的良性运行可持续发展,维系和发扬地区特色文化,具有关键性的支撑作用,需要优先保护;区划过程中应优先保证这些特殊生态单元的保育用地。
(二)区划目标
分析防城港市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布特征,划分生态功能区类型,明确各生态功能区的主导生态服务功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发展方向,划定防城港市生态功能区域,提出相应的保护和建设方案,为制定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以及资源合理利用与工农业生产布局、保护区域生态环境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区域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三)区划依据
以生态环境现状评价、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和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为依据进行生态功能区划。
1.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防城港市地处中国大陆西南陆域边界和海岸交汇处,位于广西南部,居北回归线以南,南临北部湾,属南亚热带湿热季风气候区,季节特征为冬短夏长,春秋两季适中。全年温暖湿润,日照充足,雨量充沛,雨热同季,气候宜人。十万大山主脉由东向西横贯中部,形成了南北水系的分水岭。受地形地貌和海陆分布的影响,全市各地气候又有明显不同。根据各地气候的特点不同,可将全市分为南部沿海气候区、十万大山气候区和上思盆地气候区等三个气候区。受地形地貌的影响,以十万大山为界,该市北面与南面降雨量有着明显差别。防城港市依山傍海,境内地形、地貌大致可分为山地、丘陵、盆地、沿海滩涂等地貌类型。特殊、复杂、优越的自然环境条件,孕育了极其丰富的生物物种,形成森林、湿地、海洋等多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并且相对稳定地维持着各种生态服务功能。全市植物2300多种,哺乳动物、鸟纲动物、两栖动物、爬行动物等397种,海上渔类500多种,淡水野生鱼类共计102个种;森林覆盖率55.6%;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1个;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量55.521亿m3。城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主要江河90%的河段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符合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要求;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在1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