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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防政发〔201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设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

  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主 任:席 扬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许 政 副市长

  陈可猛 副市长

  朱海燕 副市长

  胡晶波 副市长

  委 员:杨尚秋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黄景群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黄锦玲 市卫生局局长

  李 剑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三课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覃 佐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龙卫东 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祖广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陈荣茂 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 云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郑大雄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彭景东 市农委主任

  朱清华 市商务局副局长

  朱宇云 市工商局局长

  廖文军 市质监局局长

  黄朝华 市粮食局局长

  陆矛平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吴再祝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廖祖漫 防城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覃文长 东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唐向平 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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