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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2011年至2013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的通知


  注:消防站消防车辆的配备规定:特勤消防站7-10辆;一级普通消防站4-6辆;二级普通消防站2-3辆。根据我区实际,要求地级市城区和经济实力较强的县(市)消防站按一级普通消防站的规定配备消防车辆数,其它县(市)消防站按二级普通消防站的规定配备消防车辆数。

  附件3:
  消防装备器材配备目标

目 标

地 市 

年 度

个人防护装备

灭火器材

抢险救援器材

市消防支队

2011

100%

100%

100%

港口区

2011

100%

100%

100%

防城区

2011

100%

100%

100%

上思县

2011

100%

100%

100%

东兴市

2011

100%

100%

100%



  附件4:  
  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车辆配备标准

车辆类别

数量(辆)

水罐或泵浦消防车

2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登高平台消防车

1

云梯消防车

抢险救援消防车

1



  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类别

序号

装备名称

主要用途或技术性能

配备数量

备份数量

备注

1

消防头盔

头部、面部及颈部的安全防护。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44的要求。

1顶/人

2顶/班

 

2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灭火救援作业时的身体防护。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10的要求。

1套/人

2套/班

 

3

消防手套

手部及腕部防护。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7的要求。

2副/人

2副/班

 

4

消防安全腰带

登高作业和逃生自救。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494的要求。

1根/人

2根/班

 

5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小腿部和足部防护。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6的要求。

1双/人

2双/班

 

6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缺氧或有毒现场作业时的呼吸防护。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124的要求。

1具/人

2具/班

备用气瓶按照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总量1:1备份。

7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消防人员单人作业照明。

1具/人

2具/班

 

8

消防员呼救器

消防员呼救报警。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401要求。

1个/人

2个/班

优先配备具有方位灯功能的消防员呼救器,则可不配方位灯。

9

方位灯

消防人员在黑暗或浓烟等环境中的位置标识。

1个/人

2个/班

10

消防轻型安全绳

消防员自救和逃生。技术性能应符合GA494的要求。

1根/人

2根/班

 

11

消防腰斧

灭火救援时的破拆作业。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630的要求。

1把/人

2把/班

优先配备多功能消防腰斧。

1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强热辐射场所的全身防护。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634的要求。

4套/班

2套/班

优先配备带有空气呼吸器背囊的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2

消防员避火防护服

进入火焰区短时间作业时的全身防护。

2套/站

 

3

阻燃头套

灭火作业时的头面部及颈部防护。

6个/站

 

4

内置纯棉手套

抢险救援作业时的手部内层防护。

6副/站

 

5

抢险救援服

抢险救援作业时的身体防护。

1套/人

2套/班

 

6

抢险救援头盔

抢险救援作业时的头部防护。

1顶/人

2双/班

 

7

消防护目镜

抢险救援作业时的眼部防护。

1副/人

2副/班

 

8

抢险救援手套

抢险救援作业时的手部防护。

2副/人

2副/班

 

9

抢险救援靴

抢险救援作业时的足部及踝部防护。

1双/人

2双/班

 

10

一级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

处置气态化学品事件时的全身防护。对强酸强碱的防护时间不低于1h。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770的要求。

2套/站

 

11

二级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

处置挥发性固、液态化学品事件时的全身防护。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770的要求。

6套/站

 

12

电绝缘装具

高电压危险现场作业时的全身防护。

2套/站

 

13

防静电服

可燃气体、粉尘、蒸汽等易燃易爆现场作业时的全身外层防护。

6套/站

 

14

防静电内衣

可燃气体、粉尘、蒸汽等易燃易爆现场作业时的躯体内层防护。

2套/人

 

15

消防通用安全绳

消防员救援作业。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494的要求。

2根/班

1根/班

 

16

消防Ⅱ型安全吊带

消防员救援作业。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494的要求。

2根/班

1根/班

可选一种或两种进行配备。

17

消防Ⅲ型安全吊带

消防员救援作业。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494的要求。

2根/班

1根/班

18

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

与安全绳和安全吊带、安全腰带配套使用的承载部件。包括安全钩、上升器、下降器、抓绳器、便携式固定装置和滑轮装置等部件。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494的要求。

2套/班

1套/班

 

19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灭火和抢险救援现场作业时的照明。

3具/班

1具/班

 

20

移动供气源

狭小空间和长时间作业时的呼吸保护。

1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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