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应用和技术改造工作;负责自贡地区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点的指配;核准城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涉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的工程设计方案。
(八)指导、协调和管理自贡市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
(九)综合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和指导广播电影电视队伍建设,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各类管理和专业人才。
(十一)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贡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财务、接待以及后勤保障、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绩效管理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培训和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职称评聘相关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行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
(二)宣传管理科
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及影视文艺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拟订广播电影电视宣传的规划和方案,指导重大宣传事项;管理全市广播电视宣传节目的播出;研究并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及改革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评奖活动;指导并协调广播剧、电视剧等创作题材规划;组织对广播剧、电视剧等节目及相关音像制品内容的审查;负责广播电视学会日常工作;负责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三)社会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广播电影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自贡市广播电影电视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和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的申报、企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转报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发展规划、市场监管、农村和社区等电影公共服务,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指导基层电影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受理并办理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编制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示;定期向本部门相关科室通报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配合做好后续监管工作;指导下级部门行政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