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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自府办发〔2011〕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自贡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自贡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23号)和《中共自贡市委、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自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自委发〔2010〕13号),设立自贡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简称市广电局),为自贡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的职责划入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三)将承担的广播电影电视执法职责划入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四)增加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五)加强对从事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广播电影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全市广播影视行业管理和有关事项的审核、审批及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三)负责全市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制定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促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五)组织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负责审查在广播电影电视中播出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监督管理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
  (六)根据国家和省的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规划并管理;制定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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