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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4.强化责任,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重点指导基层加强对重点行业和易发生问题的经营场所的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或通知有关部门查处;加强对基层工商分局属地监管的督导检查,督促指导落实属地监管制度。

  (三)完善“三项制度”,抓好机关自身安全

  1.负责机关自身安全的机构或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研究制定三项制度标准,使其覆盖到每个工作环节。

  2.组织机关消防、保卫、车辆管理、档案、机房等重点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建档并实施有效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切实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

  1.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全系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

  各级工商机关按照国办发〔2011〕11号文件和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落实。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至11月)

  各级工商机关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底前)

  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分析,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在全系统推广,巩固“安全生产年”活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省委省政府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在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手段。各级工商机关要从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统一认识,巩固“安全生产年”的成果,进一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各级领导要亲自抓,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职能处室、基层单位、直属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和管辖范围,严格组织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操作规范、反馈通报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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